
毛新勇律师,库尔勒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新疆梨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现在人为了能够抢到房源,在房子还没建成的时候就先签订了购房合同,也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不过,因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性质,所以有些人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后,就想着要不要也去做登记备案。
事实上,登记备案不是预售合同生效要件,登记备案不是必须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合同就成立了。但是,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通过对预购人与预售人之间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公示,对于购房者来说,出于以下原因需要进行登记备案:
1、保证将来的房屋产权登记依合同进行;
2、通过备案登记对开发商进行合规审查;
3、防止开发商的一房二卖。
另外,你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时候,还需要注意商品房预售要满足的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使用权未经抵押。
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开发商如果违反城市规划自建商品房并将其预售,真正受到损失的将会是善意购买人。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开发商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应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
4、已经同金融机构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已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向境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同时取得向境外销售的批准文件。
最后,因为房地产买卖盈利空间大,所以,在商品房预售中也会出现有假冒预售许可证等情况的。你要是遇见这种不靠谱的开发商的,毕竟一般房屋的价值都不小,建议可以联合其他也受欺骗的购房者,找一两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进行房屋买卖时,为赚取更高的房价利润,出卖人先后跟不同的人建立买卖关系,即一房二卖。不过,其中一人已经办理房屋过户,但是,因为出卖人一房二卖将会产生违约的情况,所以便要担心是否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实际中,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买受人通常就取得房屋所有权。
并且,取得房屋所有权后,买受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出租、转让房屋,处分权不受干涉。
不过,如果达成房屋买卖合同时有以下情况的,直接影响房屋所有权的取得:
1、买受人非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
按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买受人可以取得房屋所有权:
房屋买受人买房时是善意的;
房屋买受人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买卖房屋后,已经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因此,在一房二卖中,买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卖人与其他人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即非基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会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另外一个买受人的利益
被确定有以上情况的,将会产生以下的法律后果:
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买受人应当将房屋过户回出卖人;
另一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合同,办理房屋过户、交房等。
所以,在一房二卖中,一方已经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若是存在以上情况的,照样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过,若是另一买受人提出异议,双方因此产生较大争议的,可以在必要时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