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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地税对稽查干部廉政执法提出“十条戒令”

2018/12/24 11:55:44 库尔勒知名律师
巴州地税局针对稽查局干部人员成份新、年龄轻、稽查工作资厉浅、缺乏经验等思想工作状况,对稽查干部廉政执法提出了 十条戒令 。

一是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二是严格要求己,自觉遵守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 八个不准 和不碰 四条高压线 ;三是不接受被查纳税人的宴请和各种馈赠;四是不擅自参加被查纳税人邀请的各种庆典以及外出考察、参观等活动;五是不在被查纳税人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六是不向被查纳税人压价购买商品或赊欠货款;七是不向被查纳税人借钱借物和无偿占用其财物;八是不为家属、亲友及他人的有关纳税事项说情;九是不参加和稽查业务相关的用公款支付费用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等高消费的娱乐活动;十是不以虚报、瞒报检查问题、从轻、减轻处罚、延缓或变通执行税务处理、处罚决定等手段获取被查纳税人的其他利益。

巴州地税局稽查局:王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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